2020年12月18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全市非因工伤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当面鉴定人员进行了集中鉴定。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经专家组评审,阮志权1人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1
|
阮志权
|
男
|
422130197003095611
|
龙感湖制药厂
|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感湖分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