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缴税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文件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全国统一为280元/人/年。
二、缴费对象
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除外)。
三、集中缴费期限
2021年度集中缴费时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补缴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超过2021年2月28日未参保缴费的,不予补缴,不享受2021年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四、主要缴费方式
一是传统方式。保费由村组社区手工收缴,手工开票,集中缴库,统一上账。二是银行代收。缴费人可选择到代征银行(龙感湖农行、龙感湖工行)营业厅缴费或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缴费。三是通过农行在各办事处设立的“惠农通”服务点电子终端进行缴费。四是税务窗口缴费。可通过“湖北税务”手机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电脑端)自助缴费、办税服务大厅、自助办税机缴费。
五、参保资助对象及政策
对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孤儿、城镇低收入家庭老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规定享受参保补助政策,具体身份认定以区扶贫办、民政局、卫生部门确认名单为准。
六、新生儿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按规定参加我区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免缴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自出生之日随父母一方享受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