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成果,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扶贫对象收入水平,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依据鄂财农村发[2020]9号、黄政扶发[2010]16号,下达我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63万元,确定我区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资金63万元。结合我区实际,根据《管理区关于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龙政文〔2020〕8号)文件精神,经过项目库内筛选,实地考察、论证、筛选后,确定省、市级下达扶贫项目资金重点用于产业扶贫等5个项目(具体见附件)。
区财政局
2020.8.21